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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中小学校外实践教育促进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将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首部中小学校外实践教育促进相关地方立法。
《规定》共设二十五个条款,着眼于强化社会协同育人的责任,促进全社会资源挖潜汇聚和有效利用,为推进与城市定位相匹配、与新时代人才培养需求相适应的校外实践教育提供法治保障,在适用范围、工作要求、政府部门职责、组织实施、场所建设、安全管理、支持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副书记、市教委副主任顾红亮介绍,《规定》的定位主要有三方面:一是创制性立法,目前关于校外实践教育,尚无国家上位法和兄弟省市的地方立法,《规定》是上海市率先进行的立法探索;二是促进类立法,着眼于促进全社会资源挖潜汇聚和有效利用,特别是争取教育系统外的力量支持。三是“小切口”立法,专门针对中小学校开展校外实践教育作出规定,限定适用范围,注重务实解决实际问题。“这份立法是我们送给全市中小学生的开学礼物。”顾红亮说。
值得一提的是,《规定》明确了校外实践教育的定义:校外实践教育是指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培养目标,以提升道德素养、学习素养、体育素养、美育素养、劳动素养为主要内容,组织本校学生在校外通过参观体验、实践探究等多种形式开展的实践教育活动。
“作为一名学校管理者,我时常有这样的思考和困惑,在组织学生开展校外实践活动时,如何与校外教育场所建立合作?如何合作开发满足学生发展需要的教育教学资源?如何切实保障学生在校外实践活动中的人身安全……这些问题在《上海市中小学校外实践教育促进规定》中都作了相应的说明和规定。”上海市格致中学校长吴照告诉记者,《规定》的正式发布不仅为学校组织开展校外实践教育指明了行动方向,更重要的意义在于明确了政府、各部门、群团组织、校外实践教育场所在中小学生校外实践教育中的职责和定位,为学校开展校外实践教育构建了全面的支持和保障体系。
“《规定》出来,对我们各区来说是及时雨、指南针。”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工作党委书记胡俊认为,《促进规定》有很多亮点,如创新提出“场所资源库”市区分级管理,精准靶向基层实际工作遇到的难点和堵点,更有利于落实“五育”并举、融合育人,为基层高质量开展校外实践教育相关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和强大支持。(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孟歆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