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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楠(西安工程大学)
高校机关党的建设是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机关部门有效履行职能的政治保证,是学校深化改革发展的助推器。2020年10月16日,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印发《关于破解“两张皮”问题推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意见》指出,要牢固树立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融合发展的工作理念,破解这一制约党的建设质量提升的顽症。对照中央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工作要求,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重要论述,不难发现高校机关党建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何提高机关党建工作质量,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是高校机关党组织和各支部必须面对的课题。
一、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现实意义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的建设和高等教育事业发展重要指示的迫切需要
2019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彰显出党建工作的现实意义,对机关党建工作的内容和职责进行了深入解读,为高校机关党建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新形势下要建设“让党委放心,让师生满意”的模范机关,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则成为重中之重,能够切实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为行政管理、科学研究、安全稳定等重点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了根本保障。
(二)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
高校机关党组织由党政群团等职能部门组成,在机关工作中发挥着“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功能,针对科研、教学、人才培养、安全稳定、党员教育等中心工作起着服务、指导、考核、决策等职能,起着统筹院系、连接一线师生的桥梁作用。只有将机关党建与自身业务工作相结合,才能在高校各级党组织中有效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将党的教育方针融入到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中,在指导业务工作时提供思想保障、组织保障、纪律保障。
(三)是落实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八大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确立下来,党的十九大指出要“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明确规定,高校党组织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由此可见,立德树人是高校党建工作的切入点,也是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的目标。高校基层党组织要积极响应新时代的任务和要求,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在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方位落实基层党建工作,将其作为检验立德树人成效的重要指标。将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与教学、管理、科研、服务、安全稳定、协调保障等各项制度相融合,发挥好党建育人功能,推动高等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高校机关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机关党组织的政治责任意识不强
一方面,机关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高校机关党委负责领导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要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核心,为业务工作提供根本政治遵循。但部分高校机关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仍不充分、自身职责定位不清晰。高校机关党委执行监督功能和开展业务工作时不够大胆、瞻前顾后,缺乏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魄力,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方面的探索还不够经常。
另一方面,机关党支部主责主业意识责任不强。高校一般由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党支部书记,未配备专门的党务干部。依然将业务工作视为主责主业,党建工作缺乏有力抓手,且兼职党务干部对支部党建工作的组织建设上缺乏时间、精力,在推进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同向同行上抓落实不够。
(二)机关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
在日常工作中,高校机关部分党员干部践行为民服务宗旨意识有所淡化,党员责任担当意识弱化,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部分职能部门领导把党建工作当作负担,深入基层倾听职工意见少,师生满意度不尽人意。机关党支部没有将党建工作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文化传承、社会服务等高校重点功能融合考虑,指导具体业务工作时,缺乏高水平的党务理论作为基础。由于部分党员干部的认知错误和对党建工作的轻视应付,导致贯彻落实校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效果也大打折扣。个别管理服务部门仍旧存在“推、拖、等、靠”现象,工作流程繁冗,服务时效性低。
(三)机关党建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突出
党的十九大以来,高校党委对机关职能部门党的建设愈加重视,但部分高校党员教育不经常不深入、支部未能均衡建设、组织生活流于形式等问题依然客观存在,高校机关党组织未能充分体现党建政治引领功能。且机关党建与教学科研等部门党建相比,特点鲜明,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深度融合的有效措施还需进一步探索,尚未形成共同发展的良性循环。支部书记、部门领导关键少数作用发挥不充分,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没有意识到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的重要性。导致支部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不够经常,落实“三会一课”不到位;支部活动缺乏吸引力和凝聚力,活动形式单一;部分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弱化,关键时刻体现不出敢于担当尽责的先锋模范作用;有的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时,批评和自我批评流于形式,辣味不够。
三、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
加强高校机关党建工作,首先要树立“抓党建就是抓发展,抓党建就是抓业务”的理念,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遵循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机关党组织要发挥政治统领作用,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作为根本遵循,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把党的政治、组织、制度、作风、纪律建设贯穿始终。
党支部书记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度,以系统思维谋划部署,建立完善党建与业务目标同向、部署同步的体制机制,培养党员干部成为服务师生、教学科研、党员教育等重点工作上的业务骨干,比学赶超、争先创优,探索“党建+”理论武装、“党建+”队伍建设等创新路径,全面学习贯彻高等教育理论,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二)建立融合式考核体系,提升考核成效
当前,在年终考核时,大部分高校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还处于“两张皮”状态,要建立“回头看”守正机制,依据“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的要求,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部门党建开展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建立联动互评机制,制定融合成效评估标准,推动党建考核从软指标向硬考核转变。
一是应按照部门特点制定考核指标体系,以上下结合的方式确定。因机关职能部门各具特点,应将考核指标分类考量,提高针对性。机关党委应梳理出职能部门的共性工作,确定宏观层面的规定动作,同时根据业务范畴,确定自选动作考核指标。二是针对不同群体不断细化考核指标。要明确机关党支部、支委、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党建工作的侧重点,形成系统明确、操作性强的指标体系,压实党建“最后一公里”,不断促进党建工作有效引领和服务业务发展需求。三是充分论证,适时调整考核指标内容。要维护考核指标的权威性,不能“朝令夕改”,最大程度保持考核指标的稳定性。同时,在每年年底进行总结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对已经不符合新的精神和要求内容的指标及时调整修订,兼顾时效性。四是统筹考虑,最大限度发挥党建与业务融合促进作用。高校党组织在设置考核指标时,要量化考核内容,设置与机关党建内容相关的考核项目,避免出现考核指标与业务脱钩现象。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在年终考核、干部选拔、评奖评优等重大事项中的作用,针对工作优异、表现突出的党务工作者,要及时予以表彰鼓励,在年终考核和民主评议党员时优先考虑,起到模范宣传作用,从体制机制上促进融合式指标体系的建立。
(三)狠抓作风建设,选优配强队伍
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创建学习型、高效型、服务型、廉洁型机关。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对机关工作纪律和作风的督察力度。机关职能部门首先要以提升服务力为突破,秉承为师生办实事的理念,简化办事程序,善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全力为一线师生教学、科研、立德树人等重点工作服务。二要发挥政治引领作用,构建“三全育人”的工作格局,以创新型党建教育为抓手,充分调动师生党员的积极性,提高参与度和获得感。三要持续正风肃纪,树立机关良好形象。严格执行学校党委各项规章制度和上级关于正风肃纪的要求,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制,切实把解决问题摆在首位,敢于担责。
高校机关党建工作的核心在于选优配强机关党建干部队伍,注重选拔党性强、业务精、具备群众基础的党员干部,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担任党组织书记,发挥“一岗双责”作用。制定符合新形势要求的党务干部培训计划,构建依托红色教育基地、业务能力专业教育、“以案说法”警示教育、先进典型榜样教育等四种渠道相互融合的多元化培训体系,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切实提高培训质量、锻炼党员干部履职能力。
(四)开展融合式理论学习,提升党建规范化水平
当前,部分高校机关党支部在逐步探索将业务知识与理论学习相结合,但仍停留在单一分配学习时间,即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分段进行。要实现深度融合的目标,需要持续思考如何达到学习内容的进一步融合,探索支部党建新模式。
一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论述。提高政治站位,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研判具体业务问题,用以指导教学科研、师资建设、党员教育管理等日常工作,更好的落实建设“教育强国”的总目标,以高质量党建助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二要善于从业务工作中汲取经验。机关党建工作要善于借鉴机关职能部门在具体业务工作中已形成的成熟经验和有益成分,不断提高党建规范化水平,拓宽思路,集思广益,转变“重业务轻党建”的错误认知,实现党建和业务工作在方法论层面的相互融合借鉴。
高校机关党建与业务融合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应多方面给予支持,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路径和模式,以“党建+”为核心,以政策为导向,真正实现高校机关党建与业务的深度融合。